忆旧 早岁原知世事艰
□吴国钦
我随母亲到汕头后,我们一家住镇邦街附近的绵德里一号。父亲在镇邦街一间小百货店当店长。当时无论大店小店,店长都叫“家长”。
大约在1948年,内战正酣、百业萧条,父亲所在的店也倒闭关门大吉,父亲失业了,从此,家庭经济靠母亲一人车衣服来维持。在极其困顿的经济大环境下,来做新衣服的人越来越少,母亲只好去找一些布头布尾做婴孩服装。出世不久的婴孩总要穿点衣服的,母亲专门做一款叫“水鸡衫”的婴孩服,这是一种连体衣,而下裆开口用纽结住,方便婴孩便溺,水鸡衫做好后,由父亲拿到福合埕集市摆卖,有时也卖给一些商铺。但母亲一人毕竟能力有限,加上其他裁缝店见市场不错,竞相推出各种款式的水鸡衫,因此家庭经济并未改观,勉强够糊口。当时家里有祖父母、外祖母、父母、我和三个弟妹(细弟尚未出生),还有二姑母,共十个人开饭,要供这么一大家子吃饭实在不易,可见母亲的辛劳程度。
父亲没读过什么正规小学,可能小时候跟祖父念私塾,写信极为流畅,常常半文半白,让人受用。如他给我的信中会用“善自珍摄”、“执弟子礼甚恭”等词句。我心里明白,我虽然学历高至研究生,但在写信这方面,完全逊色于没有什么学历的父亲。
父亲待我异常严厉,家里总放着一把一尺多长的鸡毛掸子,既可扫灰尘,又可打我。平心而论,我小时候还是比较乖的,属于听话一类,从未和小朋友吵嘴打架。可能生活压力大,父亲常拿我出气。记得有一次,他找不到鸡毛掸子,竟然解下身上的皮带来抽我,好在我见势不妙,一溜烟跑掉了。那天吃晚饭时我不敢回家,在离家不远处偷偷瞄家里动静,见母亲在拭泪,她可能以为我离家出走了;祖母则挪动小脚在家附近找我,一边叫我名字,一边骂父亲。看到这个场面,我心中有数,我的保护女神出现了。回家不会再挨打了,于是飞快闪到祖母跟前,然后把留给我的晚饭很快吃掉。
大约在我十岁的时候,有一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要我拿着一包带壳的熟花生每天晚上到大观园戏院门口摆卖。于是,每天大约在大观园戏院开演前半个小时,我便在戏院门口的地上铺上一张报纸,用竹篾圈着花生,大约摆了八九个小圈圈,每个圈里约放20粒花生,卖给来看戏的人。每堆花生能卖多少钱,当时收取的是铜板,还是金圆券,现在已经全无印象。至于一个晚上能赚多少钱,恐怕只有父亲知道。在大观园戏院门口大约蹲了十多天,父亲就没有叫我再去卖花生了。
一天晚上,我和祖父吃晚饭后到父亲的地摊去替换父亲回家吃饭。不久,一班人围上来挑选我们摆卖的粗羊毛背心,爷孙俩很兴奋,以为会有什么好生意,但这班人很快就散去,一件也没买。他们走后,我突然发现地摊上的货物少了很多——父亲吃完晚饭回来一看,发现被偷去了24件羊毛背心,地摊上仅剩八件!父亲一言不发黑着脸,祖父和我不知如何是好。我心想这一次不知要如何责罚我了,但我下定决心不躲避。回家后,母亲听说被偷去这么多背心,哭了起来。我站在旁边等待父亲的鸡毛掸子,但站了好久不见动静,只听父亲说了句“上楼睡去”。我既庆幸自己没被打,又为丢失背心深感痛惜与内疚。
屋漏更遭连夜雨,不难想象这一件事对家庭经济和我内心打击之大。长大后我才悟出这次父亲不责打我的道理。祖父当时已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一介老学究,他只懂线装书,何曾看管过什么地摊;而我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一老一幼,根本对付不了五六个毛贼。社会黑暗,盗贼蜂起,平民百姓深受其害,责备老人或责打小孩,根本无补于事。
说到社会黑暗,我目睹当时胡琏兵团在街上拉壮丁。由于我家只有我这个十岁左右还不属于“壮丁”的孩子,其他非老即幼,因此可以置身度外。我从门缝里看到国民党兵捆着几个青年人离去。有一次在地摊,我看到一个国民党军队的伤兵把拐棍往商铺柜台一放,老板不得不给他钱银让他离去。当时,国民党兵败如山倒,大量伤兵南下,汕头街上随处可见,这些可怜又万幸捡回一命的伤兵,无人顾及,只有向手无寸铁的百姓伸手……
我的母亲章素真,出生在潮安县浮洋镇徐陇乡,原本姓徐,由于家穷养不起女孩,小时送给浮洋章厝我的外祖母收养,因此改姓章。外祖母原有一儿子,结婚后去了泰国,不久客死异乡,留在家乡的媳妇改嫁了,这样,外祖母就剩下我母亲这个养女。我母亲的生母,我称她老姨,膝下有两个儿子,即我的大舅父、二舅父,他们待我极好。潮州俗谚云:“外甥食母舅,从无食出有。”事实确实如此。我在潮州读高中时,没有钱坐车返汕头老家,周六就步行十公里到老姨家吃住一宿。虽然老姨家穷,二位舅父耕田不能养活家人,二舅父只好批些牛角用手工做角梳帮补家用。但每逢我到来,二舅父就会想尽办法买点猪肉给我吃。老姨和二位舅父把对我母亲的爱,都倾注在我身上了。令人痛心的是老姨和二位舅父在1960年饥荒时相继饿死,想起他们,我心如刀割,难受极了。尤其令人伤心的是,前些年我的二舅母(大舅父因穷困终生未娶),一位非常善良的老妇人,以八十高龄在老家走失,表弟们分头寻找,连附近几个鱼塘都网遍了,竟不见踪迹。二舅母竟以如此方式终结人生,令儿孙辈痛断肝肠,欲哭无泪!
1957年我参加高考,作文题是《我的母亲》,这个题目对我来说,简直太好下笔了,我将母亲从外到内写了一遍。母亲长得高挑苗条,虽说不上是什么美人,但模样是极端庄的,在儿子我的心中,她永远是最美的。母亲成为家庭经济的顶梁柱后,夜以继日车衣服,终于积劳成疾,得了肺病,常咳个不停。有一次她躺在病床上,我站在一旁,半晌未说一句话,母亲开口说:“国钦啊,你怎么这样笨,我病得难受,你怎么一句安慰的话都不会说啊!”现在想起来,简直痛苦极了,我怎么连一句安慰母亲的话都没有说呀,现在想弥补这一过失,一千遍一万遍安慰母亲,她再也听不到了。我真是罪孽深重,以为站在病床前守候就可以了,殊不知病人是需要安慰的,母亲是需要儿子的慰藉的,这样才能减轻身心的痛苦。
潮汕人传统积习特深,常常重男轻女。1968年我的女儿出生,父母除来信祝贺外,让二姑母前来帮忙;1974年儿子出生,母亲不顾老迈,亲自前来照料,一住就是半年。
母亲在广州这半年,我没办法在物质上让母亲有半点享受。当时“文革”尚未结束,物质匮乏,且个人工资低,研究生毕业后,除去试用期,每月领68.5元,常常成为现在所说的“月光族”。我们基本上吃饭堂的饭菜,未能给母亲添点什么好吃的。我的一双儿女,小时候从未喝过牛奶,那时的牛奶只供应癌症病人。至于其他物用,如粮、煤、柴、蛋、棉布、猪肉等,均凭票供应。每月每户供应半斤鸡蛋,这当然只能让小孩子吃。
母亲操劳一生,未满70岁就去世了,遗憾的是我赶到家时她刚刚瞑目,再也听不到我呼天抢地的哭声。母亲的骨灰葬在她老家徐陇的山上,与二舅父为邻,小时兄妹无法在一起,这个时候终于团聚,有亲哥陪伴,母亲从此不再寂寞。我每次上山拜祭母亲与二舅父,还未到坟前,想起母亲操劳一世,早已泪流满面。其实,祭品再好,母亲是永远享受不到了。我想起《千家诗》中宋人高翥的诗句“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祭品再多,美酒再好,“一滴何曾到九泉”呀!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家庭经济宽裕了,父亲有时来广州小住,我不止一次到下九路清平饭店买清平鸡助膳。当父亲听说一只清平鸡40元的时候,感慨地说:“一般职工可吃不起呀!”我只好说:“你来了,加加菜。”父亲没有母亲辛劳,晚境闲适,早上常到汕头中山公园听潮曲。由于心境平和,经常活动筋骨,他活了96岁。
父母已故去,我也早就成了儿女的父亲,转眼又晋升祖父了。人类就是这样生生不息,一代一代往下传。“夜归儿女笑窗前”,但愿家家温馨若此,先辈也就瞑目了。
(作者是戏曲史专家,原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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