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感动潮州”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林宗楷)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带动作用,在今年各行业开展“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基础上,近日,由市文明办主办的2018年度“感动潮州”人物推荐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据悉,活动旨在通过发动广大群众,推荐与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大力选树身边道德模范,展现今年来潮州市各行业涌现出来的“最美人物”先进事迹,传承潮州传统美德,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记者了解到,此次“感动潮州”人物评选标准分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4个模范标准,具备上述任意一项均可推选。
根据活动安排,评选活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候选人征集阶段,在电视台、电台、网站开辟专栏,面向社会征集候选人,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广泛征集候选人,此外,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市文明办进行申报;第二阶段为候选人宣传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征集、推荐及自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确定候选人若干名,在新闻媒体、网站对候选人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介绍;第三阶段为网络投票阶段,主办单位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第四阶段为候选人审定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群众投票情况,结合评审组意见最终确定“感动潮州”人物评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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