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听证会 加强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潮州日报 2018-10-04 09:08

本报讯(记者林宗楷)9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在潮安区组织召开《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就立法重点事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

据悉,为加强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市环保局、潮安区人大常委会、潮安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结合潮州实际情况,联合制定本《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局提前介入《条例》立法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该条例如何处理生态保护和生态旅游之间的关系?条例划定范围的依据是什么?有的茶园处于坡度大于25度陡坡,对这些茶园将作如何处理?听证会上,市、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作为听证陈述人的市民代表各抒己见,展开热烈的讨论。针对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适用范围、保护措施、保护制度、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利用管理、违反保护条例的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针对《条例(草案)》提出了立法的意见建议,并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起草单位提出询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起草单位市环保局、潮安区人大常委会、潮安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听证陈述人所提意见进行答复。听证陈述人一致认为,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到潮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进行规范和管理,全面明确各部门在凤凰山区域保护管理方面的责任分工,建议《条例》要在生态修复、责任分工、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职责,切实推动凤凰山区域环境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助力乡村振兴。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将认真梳理、分类汇总和科学吸纳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的制度设计和条文内容,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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