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人民体育健身公园、韩山师院潮州师范分院运动场改造和北园路改造等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
潮府告〔2018〕21号
为改善潮州市城区道路的通行能力和通行环境,逐步缓解市城区停车难的问题,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潮州市人民体育健身公园、韩山师院潮州师范分院运动场改造和北园路改造等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
(一)潮州市人民体育健身公园项目
1、建设范围:
位于潮州市新桥西路与枫春南路交界的潮州市体育馆用地范围内,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2、建设内容:
地下建设二层停车场,地面建设全民体育健身场地,建设一个垃圾压缩处理站用房。
(二)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运动场改造项目
1、建设范围:
位于潮州市北园路的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大门正面的师范分院运动场用地范围内,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2、建设内容:
建设一座三层停车场,天面层建设师范分院运动场地,建设一个垃圾压缩站,建设一座过路天桥,连接停车场和师范分院校区。
(三)潮州市北园路改造项目
1、建设范围:
北园路改造路段西起西荣路,东至环城北路,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2、建设内容:
道路改造全长约0.9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双向4车道,道路宽度20米(其中西湖公园北门-环城北路路段、经西湖山路段为17至18米),按3m(人行道)+14m(车行道)+3m(人行道)布置,同步建设给排水、管线、照明、绿化、消防、交通等配套设施,预留给水管道、电力管道、通信管道位置。
二、建设时间:自2018年10月起至2020年10月。
三、建设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其搭建人、使用人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清理拆除并清退。逾期不自行拆除、清退的,依法强制执行。
四、建设范围内涉及的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由各相关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迁改,所需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五、建设范围内各有关单位、个人应服从工程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在施工路段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和施工、监理单位的指挥,确保各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因工程施工建设造成不便之处敬请广大市民见谅。
六、对妨碍、阻挠、扰乱工程建设正常秩序或者煽动群众闹事,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潮州市人民体育健身公园、韩山师院潮州师范分院运动场改造和北园路改造等项目建设工作联系地址: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三楼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联系电话:2365625。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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