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开展“文明餐饮店(单位)”评选活动 20家餐饮单位获荣誉称号

潮州日报 2018-08-20 08:01

本报讯(记者余育闺)16日上午,20家以“文明”为宗旨,依法、诚信、文明经营的餐饮单位获评2018年度潮州市“文明餐饮店”称号,副市长余鸿纯为获评单位授牌。

为深入推进餐饮服务环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社会倡导文明消费新风,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明办对湘桥区、枫溪区辖区内食品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文明餐饮店(单位)”评选活动。此次荣获“文明餐饮店”称号的20家餐饮单位,以“文明”为宗旨,依法、诚信、文明经营,传播了餐饮环节的社会正能量,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是本次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

余鸿纯希望各获评单位再接再厉,积极发挥餐饮企业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窗口示范作用,不断提升经营环境,优化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好“文明餐饮店”的信誉,提升“文明餐饮店”的含金量;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效应,引导带动全市餐饮行业主动提升文明意识和自律意识。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文明餐饮店”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拓展思路,不断完善文明餐桌行动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措施,大力宣传文明餐饮行动,倡导餐桌文明和诚信守法文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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