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通报2017年度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重大案件及典型案例 保持高压态势 严打严控“两违”
本报讯(记者陈晓珊通讯员柯斌)为发挥案件“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始终保持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开通报2017年度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重大案件以及典型案例。
重大案件
1.潮安区彩塘镇龙吉美村委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
潮安区彩塘镇龙吉美村委会擅自以出租方式将该村位于“寮前片”的7.57亩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他人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因该案涉及非法转让基本农田面积5亩以上,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潮安区国土资源局目前已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主要责任人时任龙吉美村委会主任吴某江的刑事责任。
2.饶平县钱东镇下浮山村委会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
钱东镇下浮山村委会于2002年至2011年期间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规划村民住宅用地,将该村的集体土地以出卖的方式转让给村民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建设,总面积67.42亩,非法获利人民币300多万元,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饶平县国土资源局目前已依法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钱东镇下浮山村委会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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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潮安区东凤镇横江村翁某某占用基本农田案件
潮安区东凤镇横江村村民翁某某于2016年11月至12月分别向横江村村民姚某某等四人转租“石桥路流上畔”的农用地非法搭建临时竹棚。经调查,该违法用地于2017年3月开始基建,实测面积7.9亩,其中耕地面积6.9亩,基本农田6.9亩。潮安区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2月30日对翁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进行立案。2018年1月3日,潮安区组织人力和机械对该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强制拆除。目前该地已全部拆除,已复绿。
据了解,为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彻底扭转全市土地执法监管的不利形势,自2017年5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国土部门牵头,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两违”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市、县区、镇街、村四级联动,集中力量,集中优势打出统一行动的铁拳,通过每周一次的全市性统一拆违治违,形成严打严控“两违”的强大声势和社会舆论氛围,大量的“两违”现象得到整治,全市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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