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作废通告

中山日报 2021-06-16 07:01

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五章第三节第七十七条规定之一,驾驶人需30日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现公告下列驾驶证作废:

一、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名单(共16人)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新闻推荐

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民安大厦商务楼及裙楼外立面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

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民安大厦商务楼及裙楼外立面改造工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63号...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