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核查一宗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保护农用地复耕复绿

中山日报 2021-06-04 11:57

本报讯(记者 张倩 通讯员 徐艳 顾丽娟)6月2日上午,为了解和跟进一宗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的土地复耕复绿情况,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李肖霞法官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袁子键等人,到东升镇某占地23.26亩的地块现场调查,确认该地块已彻底拆除地上建筑,实现复耕复绿。

该案于今年2月26日由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2017年1月开始,被告在明知涉案地块只能作农业耕作用途、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报建手续的情况下,不仅非法占用上述地块,还共同出资成立公司,进行市场施工建设。2018年,上述市场投入使用。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认定,上述土地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用地。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当庭表示愿意尽快将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复耕复绿以示悔罪。

在现场实地调查过程中,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测量、拍摄现场照片,掌握了复耕复绿的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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