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创建”工作 打造“四好”法律顾问先进典型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记者4月28日从市司法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中山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深化中山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方案》明确了创建项目的范围、内容和主要程序。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3个步骤,市司法局要求全市各镇街司法所认真开展排查摸底,深入掌握基层情况,制定创建项目和计划。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创建工作以特色服务项目为切入点,在全面规范建设的基础上,旨在突出镇(街)村(社区)法律顾问特色,通过“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厂企”形式,把法律服务带到基层,通过以点带面,打造一批队伍建设好、服务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四好”(社区)法律顾问先进典型。
创建过程中,市司法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司法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并确定示范项目;年底按验收标准对确定的示范项目进行验收。对示范效果明显、可复制性强的项目进行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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