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细雨解心结 耐心沟通化矛盾 心理疏导和法律调解双管齐下,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 张倩 通讯员 顾丽娟)心理疏导和法律调解双管齐下,让家事案件的审理添了一份温情。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伍执娟与心理咨询师周晓晶一起,成功调解了一起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及时 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这是一起纷争长达七年之久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3年协议离婚。因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并未对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或其收益的分割问题作具体约定,导致从2014年至今,两人因共同财产及其收益分割、孩子的抚养费支付问题先后向法院提起多个诉讼。
“你们已离婚多年,也纠缠了多年,相信都已身心疲惫,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找出原因,解决好它,才能彼此放过,彼此祝福。”周晓晶的开场白说到了当事人的心坎上,让当事人放下戒备,解开了心结,说到动情处两人还落下了眼泪。
随后伍执娟法官再将情、法、理融入到该案的调解工作中,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好聚好散”,同意以后不再纠缠对方,并对孩子抚养费和财产分割等各自作出让步,原告也同意将尚未审结的其他案件一并撤回。
伍执娟法官表示:该案是经过上诉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双方当事人争议比较大,新旧诉求夹杂交织,往往难以准确把握。因此第一步要分别沟通交流,找准各自的利益诉求点。其次,两人的离婚纷争已持续7年,感情破裂成为不争的事实,但双方总想要在一件件事上分出对与错。因此第二步就要耐心倾听劝导,注重情感修复和心理疏导。最后一步就是透彻释法说理,提出一个合理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消除当事人不当的心理期待。
据了解,去年开始,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案件中全面引入“心理疏导和法律调解”的模式,在法律服务上也更趋人性化。心理咨询师受邀介入案件调解后,运用专业方法,从法律和心理两个维度,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心理疏导,帮助诉讼参与人缓解紧张情绪、疏导心理障碍,为修复家庭成员的情感、化解矛盾纠纷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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