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标注“非药品”也逃避不了监管

中山日报 2021-04-14 10:26

本报讯(记者 陈雪琴 通讯员 刘海韵)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中山市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旨在切实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监管,依法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方案》明确,对于应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无论冠以“XX剂”名称或标注“非药品”的,均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和销售。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含中山市辖区内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水产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兽药、渔药、水产药”等字眼但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场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镇街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重点查处故意以“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名义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对日常监管、监督抽查发现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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