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出炉 去年发放贷款48.03亿元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出炉,2020年,中山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4万笔,共48.0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35%、下降18.53%。缴存单位新开户1540家,净增单位350家;新开户职工8.92万人,净增职工1.62万人;实缴单位9013家,实缴职工52.90万人,缴存额66.1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04%、增长3.17%、增长14.59%。
本报记者 李丹丹
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占73.88%
在公积金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56%,国有企业占10.59%,城镇集体企业占0.60%,外商投资企业占23.9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9.6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0%,灵活就业人员占2.45%,其他占3.02%;中、低收入占93.00%,高收入占7.00%。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2020年,共有23.8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5.46亿元,同比增长12.55%。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1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75.06%,租赁住房占8.8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4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12%,出境定居占0.02%,其他占3.41%。
公积金不断简化办事流程
为简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中山公积金通过电子证照、联网数据核查等方式,取消办理涉及本市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有相关证明,其中包括《职工死亡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征信)》等,采用其他材料或授权查询的方式替代或者通过“粤省事”或电子证照查核等,涉及异地中心出具的《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流水》《异地贷款合同和还款明细》也无需群众提供,通过广东省内的使用数据共享平台查核。
中山公积金拓宽微信公众号业务功能,通过手机办理提取业务,无需公积金缴存人亲临现场,无需提供纸质资料。除原有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退休提取外,新增上线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分期付款购房提取、纯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自建房提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终止租房提取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协议等多项实用业务,只需使用微信公众号刷脸认证即可完成业务办理。另外,中山公积金正在推进“粤省事”全业务互联网化项目建设,计划在政务云平台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以“粤省事”、微信公众号等对外渠道的统一实施,使用政务共享数据和电子证照等平台作为数据基础,实现所有提取业务的全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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