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法院加大“欠薪”“赖账”案件执行力度 去年执行到位金额超2555万元
年近岁晚,“被欠薪”“被赖账”可能是很多人焦心的问题。市第一法院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加大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妥善执结了一批欠薪案件。1月20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2020年审理的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执行案总体案情及典型案例。
据统计,2020年,该院共受理涉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执行案件1547件、执结案件数1261件、执行到位金额2555.47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3493人。此外,该院还对涉民生案件的特困群体开展司法救助21件38人、总救助金额84.12万元。市第一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综合施策,努力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3名经营者恶意欠薪被追究刑责
2020年10月,中山盾系服饰有限公司的经营者梁某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梁某富在经营公司期间拖欠胡先生等80名工人2015年4月至8月的工资共计284087元。梁某富转移资金并以逃匿方法拒不支付,2020年6月在东莞市落网。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他判刑1年3个月,处罚金1万元。
张某升是中山市科和塑胶五金模具有限公司经营者。2018年4月至6月,张某升拖欠工人工资合计751753元,后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2019年11月20日,张某升在惠州市落网,其亲属筹款50万元按比例发放了工人工资并取得了112名工人的谅解。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张某升判刑半年,处罚金5000元。
胡某洪是中山市鸿毅制衣有限公司经营者,2015年始,胡某洪拖欠102名工人3个月工资共计1235476元。同年8月28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胡某洪支付上述工人工资,但胡某洪逾期仍不支付,并更改联系方式逃匿。
期间,胡某洪明知资不抵债,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形下,骗取当事人继续签订、履行合同,并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后开具多张空头支票,更改联系方式逃匿,共骗取多名被害人货款共计3145238.97元。近日,法院两罪并罚,对胡某洪判刑6年半,处罚金11万元。
■被“赖”多年的账被追回,老华侨给法院送来锦旗
除了高效审、执结欠薪案件,市第一法院还不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为群众打官司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
近日,当事人许先生来到市第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局,将三面锦旗送到吴绪源、温泳梅两位法官和执行员文志峰手中,以表达对法院立案庭诉保中心及执行局诉保组由衷的感激之情。许先生说锦旗是他受95岁的新加坡华侨许老先生之托送来的。“法院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和执行工作高效便捷,解决了被拖欠多年的借贷纠纷,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
20多年前,许老先生将102万元借给周某,一直追讨无果,无奈将该债权转让给许先生。许先生起诉到市第一法院,同时在2019年4月29日下午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标的为3330766.67元。
许先生申请时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周某所在的村居即将要发分红款。市第一法院诉保中心收到案件后迅速于次日作出裁定并移送执行,执行局及时保全了该村应发给被告周某某的分红款。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周某应偿还许先生借款102万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许先生申请执行,法院迅速启动执行程序,现该案的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已执行到位。
“如果诉保迟了一两天,周某的分红款就发放了,就没有办法控制到周某的财产了。”见到多年纠纷被高效解决,卸下了压在老人家心头上的一块大石,老人家便委托许先生给法院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加大信用惩戒力度,7000余名“老赖”被列入失信
2020年,市第一法院加大了对有财产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网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675人次、限制高消费14772人次。同时,与今日头条建立对“老赖”精准曝光机制,在今日头条、抖音、快手、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精准曝光,点击率达600万人次。
本报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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