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拟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发放政府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1万元
羊城晚报讯记者林翎、通讯员李思宇报道:1月13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发放政府津贴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公众征求意见。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将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中山组发〔2020〕4号)精神,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该意见是为落实此项规定而制定的实施细则。
根据《意见》,申领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2015年6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国外学位);(二)提交申请时仍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三)按规定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属于以下其他情形的,也可以申领,即:毕业5年内(2015年6月后)曾在中山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中山市再回到本市非公有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中山市的,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1年。
根据《意见》,该项津贴由市、镇(街)两级按现行财政分成体制分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由本人直接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发放该项补贴,不可由他人代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年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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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在1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一、发送邮件:rckfk909@163.com
二、传真:0760-88221088。
三、邮递信件: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9室。邮政编码: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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