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多项通关便利政策在中山落地 企业“足不出户”可办理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手续
本报讯(记者 黄凡 通讯员 施宽)记者15日从中山港海关获悉,12月以来多项通关便利政策措施相继在中山落地。
12月1日起,中山港海关全面实施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近日,中山市中航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业务员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录入平台,向中山港海关提交船舶“中航912”进境申报单证电子数据,13分钟后收到放行指令,办结船舶进境海关手续。
“不需要再签"船本"了,线上就能办理船舶进出境各项业务。”从事来往港澳货物运输18年的船长邓林昌表示,“近年来海关不断优化监管,路越跑越少,业务越办越快。”
邓船长所说的“船本”,即1998年起启用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海关监管簿》,是从事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货物运输的小型船舶办理进出境手续时需向海关交验的重要文本。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自今年12月1日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可通过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办理船舶备案、申报、物料添加等手续,无需再派员到现场递交《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海关监管簿》《备案登记表》等纸质单据资料。
据悉,12月1日起海关还进一步简化进出境船舶备案、申报等各类手续,企业办理船舶备案所需填报数据从48项减少至13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录入平台新增航次取消等便捷功能,减少录入、审核、确认等环节,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领域作业无纸化、便利化。同时已顺利启动“启运港退税政策”,中山外贸企业水路转关运输至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和深圳前海保税港区的出口货物,经符合条件的运输船舶承运,在中山各指定水运口岸启运出发后,企业即可凭报关单放行信息等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手续,有效缩短中山外贸企业退税周期,提高资金周转率。此外,通过推进“高级认证企业免除税款担保”,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的高级认证企业,在“两步申报”模式下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核后,可免于提供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保单。高级认证企业无需到银行办理保函等手续,减少资金占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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