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渔政支队全力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执法监督 全链条式为水生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笔者获悉,今年以来,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以下简称“中山渔政支队”)紧紧围绕水生野生动物执法监督的关键环节,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执法,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利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其野外栖息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全链条式为水生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推动中山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文/图 蔡伟强 文波 黄忠
●强化执法监督 斩断非法
买卖水生野生动物利益链
近年来,在市渔业主管部门、中山渔政支队及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山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滥食水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一定隐患。
正如一则著名的公益广告所言:“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今年以来,中山市切实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养殖单位的执法监管,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
11月16日至12月11日,中山渔政支队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新一轮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我们执法检查内容主要是对保护物种养殖的现状进行核对,包括品种、数量、产地是否跟批准的驯养繁殖证相同。”11月24日上午,在港口镇西九龙龟业养殖场,中山渔政支队指挥科科长巢健对笔者说,这次活动的目的是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管,另一方面积极向养殖户及群众普法。专项执法期间,中山渔政支队共对中山市2020年已办理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按“双随机”方式抽取67个执法对象,先后到港口、石岐、三乡等10多个镇区进行现场实地监督检查。除了上述集中式的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以来,该支队还通过实施港口执法、海上执法和经营利用场所执法三种路径,对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经营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12月10日,共出动检查人员3967人次,检查养殖单位628家次,经营场所2337家次;同时依法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联合公安部门立案查处违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案件32宗,查获水生野生保护动物1300余只。为了打击违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等不法行为,中山渔政支队还公布了举报电话,一经举报,立即查处。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中山市农业农村部门还强化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的行政管理工作,疫情期间全面暂停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行政许可业务。此外,还要求各镇区督促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对养殖场所进行隔离,加强养殖场所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等工作,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
●携手社会力量 构建水生
野生动物“庇护所”
12月初,在初冬暖阳照射下的小榄帆鲨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科普基地内,绿海龟、金钱龟懒懒地趴在龟池中,娃娃鱼在水箱中活泼地游来游去……基地负责人介绍说:“这些水生野生动物都是渔政或公安执法部门扣留后,我们上去接收的。这些动物在这里暂养,到时再由执法部门把它们放归自然。”
小榄帆鲨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科普基地原来是一个大型的水族馆,2019年上半年挂牌成为广东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科普基地。该救护科普基地除了有专业的救助设备外,还专门购置了十组左右的专业龟箱来处理一些名贵的生物,能让动物们得到及时救治和康复。
疫情期间,受中山渔政支队委托,该基地共救护依法没收、公安部门移交、热心市民移送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2016只,品种包含绿海龟、金钱龟、黄喉拟水龟、猪鼻龟、黄缘闭壳龟、箱龟、黑池龟等受保护物种。“救护基地为水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场地环境,为严厉打击违法养殖、经营水生野生动物执法行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中山渔政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相关违法案件办结后,渔政执法人员都按照《广东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科普基地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将收容的水生野生动物转移到外市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栖息地进行处置。中山市目前被认定为“广东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科普基地”的单位共2家,作为依法没收或野外发现误捕、受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临时收容救护站。
据了解,今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还将拨出一定数量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资金,作为救护科普基地的日常运作经费,促进中山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科普宣传 营造全民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良好氛围
在中山,数量最多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就是龟,有不少人喜欢在家养龟玩,也有大规模养殖的,其中有的人不知道有些龟就算自己在家养也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也有很多人嫌麻烦而不去办证。
“根据《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一些列入国家保护物种龟类如石金钱龟、黄缘闭壳龟等,就是自己在家养着玩的,也一样要办驯养繁殖许可证。”市渔政支队指挥科科长巢健说。
据了解,对无证养殖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水生野生动物。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可以处以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是国家一级、二级重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年以来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各镇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市民自觉抵制贩卖、购买野生动物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今年2月以来,全市各镇区共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相关宣传活动共390余场次;向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发送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政策内容的短信共97765条;在农贸市场和繁殖利用单位张贴、发放纸质《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和《水生野生动物繁驯场所防控工作指引》共2869份。
同时,相关部门还通过举办各类放生放流公益活动,进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今年8月,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主题为“送海龟回家”的公益放生活动,在抖音平台对救助的5只海龟进行放生现场直播,向大众宣传关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海洋生态的理念,得到了大众的点赞。
每年元旦前后,在珠江口的中华白海豚栖息地伶仃洋,会出现一些中华白海豚跟着渔船走,误入中山附近的海域。每到这个时期,中山渔政支队就加强海上的巡查,一旦发现中华白海豚的踪迹,就通过执法快艇为它们护航,慢慢引导它们游回栖息地。同时,中山渔政执法人员还不断加强对渔民的科普宣传,告诉他们中华白海豚是国家的保护动物,不要误伤误捕,如发现它们的行踪要及时报告。“中华白海豚来到中山的海域,说明了中山的海洋环境持续改善,也证明我们长期以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努力收到了较好成效。”在采访的最后,中山渔政支队相关负责人开心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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