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运港退税政策”在中山启动 企业退税周期可缩短近1个月
本报讯(记者 黄凡 通讯员 施宽)近日,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向中山港海关申报出口空调器一批,计划经广州南沙港实际离境。货物从中山港启运后,企业无需等待货物实际离境,即可申请办理退税。这标志着“启运港退税政策”在中山顺利落地实施。
据中山港海关介绍,启运港退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指定启运地口岸启运报关出口时,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至指定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出口企业无需等待货物实际离境,即可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此模式下,中山外贸企业水路转关运输至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和深圳前海保税港区的出口货物,经符合条件的运输船舶承运,在中山各指定水运口岸启运出发后,企业即可凭报关单放行信息等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启运港报关单放行即可申报出口退税,能节省货物在离境港办理出口手续、换装船舶等环节耽误的退税时间成本,退税周期能缩短20-30天。”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先生说。
目前,中山市已有3家企业的7票货物办理启运港退税业务,涉及出口货值约224万元。中山港海关综合业务一科副科长蔡惠婷介绍,启运港退税政策能有效缩短中山外贸企业退税周期,提高资金周转率,为中山市更好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及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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