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精准发力保障“六稳六保” 今年已执行到位48亿余元

中山日报 2020-12-04 07:08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今年以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优化创新工作机制,全力保障民生权益,持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底,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3314件,审结18213件,标的额近58亿元,受理执行案件18585件,执结15967件,执行到位标的48亿余元。

本报记者 张倩 通讯员 顾丽娟 林海亮

司法网络拍卖促执结:成交价是起拍价的近3倍

近日,该院通过司法网络拍卖成功执结一起标的73万元的加工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间,原告中山某金属公司为被告佛山分公司加工五金产品,后原告因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加工款,遂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执行员梁伟坚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即原告)同意分期付款,但被执行人(即被告)仍未按照约定支付。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为73万元。

执行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佛山分公司经营场地内的液压机两台及压力机一台。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拍卖。经依法委托拍卖公司评估,评估金额为437400元。送达评估情况后,申请执行人以机器设备价值较低,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要求法院继续查封,执行员梁伟坚又第一时间奔赴异地再多查封了被执行人另外三台压力机。

因本案涉及异地执行,机器设备体积较大不允许随意搬运,为了提高执行效率,执行法官决定原地拍卖,并将第一次查封的两台液压机及一台压力机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法院依职权以评估价的80%即349920元起拍,但出乎意料的是,设备最终以804660元成交,本次拍卖的溢价率130%,远高于本次拍卖的起拍价及评估价。

因成交价超出起拍价近三倍,第一次查封拍卖的设备已超过本案申请标的额,第二次查封的设备无需拍卖,而且第一次查封拍卖的设备还有多余的款项返还给本案被执行人。为了成功实现机器设备交付,执行员前往现场交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向该厂负责人及工人们释法说理,最终,成功将机器设备交付给买受人。

记者获悉,因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所负责的辖区工业和制造业发达,涉及异地执行的案件较多。为了提高执行效率,节省相关执行费用(保管、运输、拆卸安装等费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积极推进司法网络拍卖工作,并聚焦原地拍卖、现场交付,以彰显司法权威。今年1月-11月底,该院司法网络拍卖成交数为300件,成交额近3亿元。

畅通法院与企业之门以司法之力稳企安商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近日还接连走访多家企业,不断延伸法院审判执行职能,以司法之力稳企安商,积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在中山市祥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院主动上门了解企业有什么困难,对司法工作有什么需求和建议。在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审管办协调安排了普法宣讲团的两名法官进行普法授课和参观走访,并实地了解华帝公司在疫情防控常态下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用工、生产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对方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解答。

现场走访结束后,夏重彬法官讲授了《民法典中格式条款、债务加入相关问题的解读》,马世卿法官结合自己多年的执行实战经验对华帝近年来的执行案例进行了分析,讲授了题目为《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公司债权人法律风险防控——从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角度分析》课程。

在授课中,现场听众提出了违约金的认定、票据法律关系、规范使用票据、执行中预售房屋的处置、执行异议中案外人与申请执行人权利平衡等法律实务问题,两位法官均进行了解答,并同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介绍,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让法院与企业同行、与实体共进,为重塑中山发展新优势,坚决打赢经济翻身仗,重振中山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等提供司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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