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领无主车辆的公告
2013年以来,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严厉打击盗窃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下称:“三车”)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查扣押“三车”若干,其中有75辆“三车”无人认领。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请各位车主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2020年11月28日-2021年5月27日),携带车辆证件和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分局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认领的,我分局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作无主车辆上缴国库。扣押车辆的基本信息,请前往“港口警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特此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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