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争取3年培育20家试点企业

中山日报 2020-11-12 19:27

本报讯(记者 黄启艳 通讯员 李叶)记者从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以制造业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试点,促进中山市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互动发展。争取用三年时间,培育20家左右“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培育2-3个试点园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做法,推出一批新路径、新模式、新业态等。

据了解,中山市将重点围绕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制造化两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制造业服务化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业、健康医药等行业的服务化;服务业制造化重点推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与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行业的服务化。在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方面,重点围绕推进工业设计服务、柔性化定制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发展共享制造、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等,加快业态模式创新,释放融合发展潜力,实现制造业、服务业转型升级。

试点单位包括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两大类。试点园区包括制造业产业园(区)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等;试点企业包括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其中,制造业产业园(区)要求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制造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其中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比在2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供应链管理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能力较强,为制造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专业化中间投入服务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

试点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开展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具体包括企业编制方案、申请上报、专家评审、组织实施、效果评价、经验推广等步骤。市发展改革局每年将遴选一批试点企业及后备企业,建立试点企业及后备企业库,对在库企业进行把脉问诊、培养辅导和孵化提升,并委托第三方对试点成效进行阶段性评估,实施动态管理。试点单位将获得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用地保障、加强人力资源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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