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开园最高资助750万元

中山日报 2020-11-05 06:59

本报讯(记者 何淼)11月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火炬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园运营,东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建,为进一步做好园区建设配套服务,《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

《办法》提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经认定获得市级等次的,按照园区建设改造装修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最高资助面积不超过15000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开园资助。这意味着,开园资助最高可达750万元。

在运营补贴方面,对被评为国家、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不超过最高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补贴。

在骨干企业奖励方面,对新入驻产业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年内按其当年地方贡献给予补助。5年培育期结束后,经专家评估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当年地方经济贡献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当年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当年地方贡献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给予当年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当年地方贡献在3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的,给予当年一次性150万元的奖励;当年地方贡献在6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当年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当年地方贡献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办法》还提出其他扶持资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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