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求已签约第二期安置房被征收个人对住宅户型需求的通告

中山日报 2020-11-04 07:09

第二期安置房区位图西区旧城改造项目已签约第二期安置房的被征收个人:

本项目正在进行第二期安置房的设计工作,根据2018年1月《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第二期安置小区选房详细规则及临迁费用的通告》的有关“适当考虑第二期居民安置房的户型”的规定,现征求已签约被征收个人对住宅户型的需求,具体如下:

一、拟设计的户型

按照安置房建设单位的调研,适合于市场销售的主力户型为:

另外,因部分被征收人的补偿款只可调换小面积安置房,故特别设置60㎡左右的两房两厅一卫的户型。

按照补偿方案,可调换面积大于60㎡的,原则上不得登记60㎡及以下的户型(在选择安置房之时,若各户型面积都无法满足购买面积限制,才可“凑”一套60㎡及以下的户型)。

二、户型需求表的填写提交

1、请已签约被征收个人在2020年11月29日前,预约并到现场办公室填写提交《西区旧城改造项目已签约第二期安置房被征收个人的住宅户型需求表》。

现场办公室地址:中山市中山一路83号西区旧城改造现场办公室A栋1楼;咨询及预约联系电话:0760-88639000;

征求意见期间:2020年11月8日至29日;

上班时间:周日至周五的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户型需求表的填写人:原则上是原协议的全体签订人,若有协议签订人不能到现场,可由其他协议签订人进行登记,如果都不能到现场,则参照第三条第5款予以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已签补偿协议被征收人的户型需求表的填写提交,不影响选择安置房与签订补充补偿协议的顺序。被征收人的签约顺序分两批,第一批:2018年12月31日前签约被征收人;第二批: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签约的被征收人;具体顺序见附表。

2、填写户型需求表之时,需遵从已签订的《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确定被征收房屋补偿总额、搬迁与临迁,及约定选择第二期安置房的协议》对购买安置房的约定,没有约定的,遵从补偿方案的规定。可调换安置房面积一般按照4400元/㎡推算。

3、选择具体安置房之时,必须遵循协议的购买约定(不超出最大购买面积):(1)在不违背购买约定的前提下,可以按登记户型选到的安置房,则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2)若超出约定的最大购买面积,则需在同类户型中选择较低价格的安置房;(3)若经过(2)调节后,仍超出约定的最大购买面积,则在尽可能维持原登记户型的基础上,经批准后,作最小范围的户型调整。

4、选择具体安置房之时,被征收个人主动要求变更安置房户型的,则按补偿方案的规定,在附表所列被征收人完成选房之后再行选择。

5、考虑到疫情问题,居住于大陆之外的被征收个人可以通过补偿协议约定的手机发送短信到我方工作手机(18022126231,具体短信内容要求可咨询现场办公室),作为户型需求。

6、为保证已填写提交户型需求表的被征收人能够选到相应户型安置房,未在2020年11月29日前填写提交户型需求表的被征收人,只可选择有多余安置房的户型。即,未填写提交户型需求表的被征收人,只可选择超出应预留套数的安置房。

7、如果对第二期安置房某户型的总需求少于17套,则我区可选择保留,也可以撤销,如果撤销,将事先通知,由被征收人再确定其他户型(注:被征收人可根据喜好填写提交其他户型,但很可能因数量不足而被撤销,因此,应尽量选择上述主力户型填写)。

特此通告!

附件:

1、已签约被征收单位完成选房后,已签订选择第二期安置房补偿协议被征收个人的选择安置房与签订补充补偿协议的顺序表(略)

2、第二期安置房区位图(见下图)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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