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规划出炉 力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超90%
严控新增工业园区,全市不再新增耗煤建设项目,逐步在东区、石岐区试点设立“绿色物流片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15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中山市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近日印发。接下来中山将从升级产业机构、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移动源治理等方面入手,遏制臭氧污染快速恶化趋势,力争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
■现状:臭氧已成为空气主要污染源
记者了解到,2013—2019年,中山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可吸入颗粒物(PM10)已稳定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幅达44.9%,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空气质量逐步好转的同时,臭氧(O3)超标天数上升趋势明显。2019年,全年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其中臭氧(O3)占比达58.5%。
整体而言,臭氧(O3)、二氧化氮(NO2)和颗粒物为主导的复合型污染特征明显,且大气污染呈现出明显的季节变化,秋季臭氧污染严重,冬春季存在一定颗粒物污染。空气质量在广东省处于中上游水平,改善空间较大。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2019年,中山市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污染物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均浓度已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然而,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年虽呈下降趋势,但距离长期稳定达标依然还有一定挑战。此外,臭氧(O3)作为珠三角区域环境空气的首要污染物,也是中山市污染天占比最大的污染物,严重影响中山市达标天数比例。
因此,臭氧(O3)是中山市空气质量全面达标的核心关键因素,NO2、PM2.5也均需重点管控。
■措施:精准施策,靶向治理
据市生态环境局分析,当前中山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面临大气符合污染相对严重、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明显、臭氧短期内整治难度较大等问题。以臭氧为例,其污染具有显著区域污染特性及复杂的生成机制,是珠三角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的共同挑战,但目前臭氧污染防治尚处于研究阶段。
根据中山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制定了目标,到2020年力争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不超过3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2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快速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为达到上述目标,《规划》还明确了空气治理措施。
接下来,中山将从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深化工业园治理、加强移动源治理等9方面入手,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如,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优化能源结构,全市不再新增耗煤建设项目;调整交通运输结构,逐步在东区、石岐区试点设立“绿色物流片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优化城市公路货运站场布局,逐步清退城市中心区内的公路货运站场和商品批发市场;建立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将VOCs 排放量每年10吨以上的企业列为市级重点监管对象;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并将责任落实到每户村民。
本报记者 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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