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境康城一期第三组团”项目规划变更的公示
兹有中山市骏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佳境康城一期第三组团”(地址:中山市坦洲镇金斗湾南9-4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示。
该项目的规划公示牌设置在“佳境康城一期第三组团”小区的销售中心及该区主出入口位置,公示期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电话:0760-86638541,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相关情况,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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