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为困难群众发放8月价格临时补贴 惠及全市3万余人
本报讯(记者 黄启艳)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局了解到,中山市8月CPI中食品价格指数同比上8.2%,CPI同比增长1.2%,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9.8元/人,补贴对象31790人,应发放金额共计629442元。
本次价格临时补贴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傍属、残疾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参战涉核退役人员、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包括城镇“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相关部门将跟踪落实发放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及挪用、截留补贴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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