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实施的《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占道洗车最高罚1万元

中山日报 2020-09-22 06:51

占路边车位洗车下月起将被处罚。 本报记者 李玮玮 摄本报讯(记者 李玮玮 见习生 陈志曈)如果你发现有车行占用道路、街巷等公共场地清洗车辆的,10月1日后可向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举报。按照10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这种行为最高可处罚1万元。

占道洗车现象是否普遍呢?记者连日来走访了城区多家洗车行发现,多数车行的维修、洗车在自己所租的店铺里,整体情况尚好。比如东明路一带洗车行较多,记者看到,车辆停放在洗车行的室内。一位车行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如果来的车辆一下子比较多,车行内放不下,就只能停放在人行道上。不过近些年来,洗车服务也在发展,一些比较优质的服务必须开到店内才能享受,比如“蒸汽洗车”“无尘车间”等,“尽量做到洗车时,不影响其他人。”

不过,记者此前在文明城市创建督导巡查中,曾在火炬开发区碧雅市场附近发现有自助洗车设备,占用了路边公共停车位,类似这种情况10月1日后就会涉嫌违法了。除了洗车行,记者也看到,一些商铺的店主、自建房业主等,会在自家店铺门前的人行道或是街巷里,用水枪冲洗,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今后也是不允许的。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占用道路、街巷等公共场地清洗车辆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性的违法行为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闻推荐

中山积水潭骨科医院骨科联盟成立 启动“青少年脊柱健康”公益项目

本报讯(记者周映夏通讯员赵文洁)9月20日,“"青少年脊柱健康——我们在行动"公益项目启动仪式暨积水潭骨科联盟签约仪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