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将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 房屋开裂渗漏 不得竣工验收
本报讯 (记者 李丹丹)近日,市住建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渗漏、开裂问题未解决的,不能组织竣工验收,对被投诉较多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采取预警约谈、信用考核、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惩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从9月份进行部署,10月实施推进,到2021年8月至9月进行总结提高。
市住建局要求全市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台账、总体情况、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于2021年9月25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科,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中山市住宅工程质量。
《通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渗漏、开裂防控相关标准规范,对容易产生渗漏、开裂的细部节点加强处理。
《通知》提出强化政府监管,以减少质量投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质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将存在较多渗漏、开裂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信息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示。工程竣工验收前,渗漏、开裂问题未解决的,不得同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知》还创新提出推行保险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探索引进第三方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对住宅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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