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律师诈骗他人诉讼费 男子超额退赔损失获刑10个月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刘颖清)7月21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一起诈骗罪的终审判决。没有代理案件的资格,却和多名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从而诈骗诉讼费,被告人梁某在退赔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后,终审获刑10个月,被处罚金5000元。
梁某在沙溪镇经营中山市憧憬未来法律咨询服务公司。2018年以来,梁某以虚构律师身份收取他人诉讼费用的方式实施诈骗。陈女士是其中一名被害人,她与梁某签订了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并通过微信给梁某转账5900元诉讼费。后来,梁某通过微信发送了法院案件查询结果给陈女士,然而她到法院查询发现被骗。
此外,梁某还骗得被害人黄某31500元、郭某3000元、邹某5000元。2019年7月26日下午,梁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被告人梁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梁某的家属超额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在无代理资质的情况下,与被害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诈骗钱财,构成诈骗罪。梁某已超额赔偿全部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对梁某判刑10个月,处罚金5000元。梁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中院近日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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