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火炬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新认定国家级孵化器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中山日报 2020-07-11 06:58

本报讯(记者 谭华健)2020年火炬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开始申报。记者昨日获悉,此次申报时限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时间截至7月31日17点;申报材料证明文件时间截至7月31日;主管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至8月11日。

申报单位需满足条件为:在火炬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团队除外),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符合信用管理要求,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等。要求该区区属各总集团/总公司等认真按要求组织孵化平台、在孵企业、项目团队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符合性。

《中山火炬开发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设立火炬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每年从该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最高列支2000万元,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最高可从中列支3%用作专家评审费,每年度的资助和奖励额度可根据当年财政预算的实际情况进行一定调整。成立双创资金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科技工作的该区领导担任,成员由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区创新创业中心组成,负责双创专项资金的审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创新创业中心,负责双创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该《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记者从《办法》中看到,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资助;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市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资助。同一孵化平台获得不同级别认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不予累加;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

新闻推荐

冬病夏治“三伏贴”开贴 为防控疫情,医院提供预约服务

7月9日,医护人员在给一位市民贴“伏前贴”。今年的三伏天有40天之久,从阳历7月16日开始至8月24日结束,也就是说,在未来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