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中山市部分头盔销售商家 查处哄抬头盔价格等行为
本报报道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即对中山市位于孙文中路、沙岗墟等主要头盔销售商家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向商家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商家价格自律,依法做好明码标价、不得串通涨价、捏造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执法人员还对个别商家标价不规范的情况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据市市场监管局检查报告称,近日,中山市零售商家于近日对摩托车、电动车头盔进行了提价销售,平均提价幅度在40%左右,零售价格上涨的原因主要是头盔生产源头价格出现上涨,目前主要销售的头盔价格在每个30至60元之间,前来购买的顾客无明显增加,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头盔属于普通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价格主要靠市场形成,由经营者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制定,价格波动属正常市场行为,消费者可自由选择购买,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仍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通过宣传引导、提醒告诫、加强执法等方式对头盔市场价格的监管,及时办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广大市民若发现有销售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电话举报。
据了解,对查实存在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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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最新通知称
不戴头盔骑行
电动车暂不处罚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最新通知要求,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而骑行合标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暂不处罚。
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6月21日,中山市禁止违标车上路,对上牌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对戴安全头盔还没有强制要求以及具体处罚细则,但为安全起见,鼓励驾驶人佩戴头盔并会上路劝导、警告未戴头盔的驾驶人。
文图/ 本报记者 夏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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