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布政务数据管理办法 以数据共享交换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数字化时代,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如何被打破?海量的政务数据如何管理与利用?中山从全市层面推出管理办法破题。
近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数据管理,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利用,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办法》内容,中山将规划建设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推动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促进政务数据流动增值。
统筹管理,建立全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在省、市数字政府建设背景下,部门对于政务数据的共享和应用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黄嘉宏表示,政务数据的管理和应用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工作,需要一份有针对性的政府规章文件来进行工作保障。
此次《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对各镇区、各部门数据共享、开放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将规范和促进中山市政务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应用,推动政府部门间业务协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办法》提出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建设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其作为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分节点,是全市政务数据的存储备份、目录管理、共享开放、应用服务,以及与省级政务数据对接共享的信息技术平台。政务数据的使用申请、审核反馈等流程依托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实行信息化管理。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的设计,大数据中心是一个体系建设的范畴,不仅仅涉及到相关系统平台建设,更涉及到一整套运营服务机制建设。”黄嘉宏说。
根据《办法》内容,已有的政务数据共享类平台系统应与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对接,按照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的体系和技术标准进行优化,并提供规范化数据访问接口,确保系统实时连通和数据同步更新。
据介绍,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正在分期规划建设,计划2020年12月完成第一期建设,为各市级和镇区部门提供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标准化、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数据分析等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提供支撑。
优化服务,让企业享受数据便利
在此次公布的《办法》中,政务数据不仅在政务部门间流动,企业也能享受大数据带来的便利。中山将通过提高政务数据开放服务能力,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办法》要求,政务部门应当根据政务数据共享要求,对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将应当通过政务数据共享而无需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材料,在公开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删除或者注明。
《办法》还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线查询、下载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使用开放的政务数据。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与社会公众互动工作机制,通过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政府网站、移动数据服务门户等渠道,收集公民、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务数据开放的意见,定期进行分析,改进政务数据开放工作,提高政务数据开放服务能力。
“我们将以优化政务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优先部署大数据资源底座、搭建数据能力中台、优化数据服务门户。以实现材料复用、数据复用为重点,助推政府部门行使职能的高效化、协同化、精准化,向社会大众提供精确、及时、周到的个性化服务,减证便民、实现政务服务的精细化转变。”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南方日报记者吴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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