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20 证券简称:永辉化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中山永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情况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山永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山永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议案并于2020年3月6日披露了《中山永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做市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数量不少于200万股,不超过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88%-11.76%,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0.00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www.neeq.com.cn)。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要求,公司将于近期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为有效申报期间内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隆昌工业区昌观路47号
联系人:何铭娟
联系电话:0760-88559363 传真:0760-88559030
电子邮箱:sar@forever1997.com(请同时抄送公司主办券商督导电子邮箱:gujianbin@swhysc.com)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山永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5月08日
新闻推荐
队员在会操中执行任务。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翔宇通讯员冯玉芳摄影报道)5月12日是全国第12个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