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村民自建,中山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放宽审批条件 1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告别“慢繁多”流程

中山商报 2020-05-01 02:02

商报讯(记者 范展颢 通讯员 林簇)农村建设项目套用城市基建模式,历经立项、中介预算审核、施工图设计、图审、招投标等流程,易导致工期漫长甚至“难产”。记者昨日从市委乡村振兴办获悉,中山市出台《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200万元以下装修工程或修缮工程、1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50万元以下货物采购及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相应的流程优化。

提速:惠及全市行政村和涉农社区

市委农办(扶贫办)专职副主任陈柳斌指出,中山市出台该《意见》,旨在从根本上打破农村建设项目“慢繁多”的审批流程,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项目,实行村民自建,带动村民投工投劳,破解“项目不动工,一切都是空”问题。

记者了解到,《意见》定义的项目,包括村道、机耕路、巷道等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危旧房改造,分散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农村公厕,立面改造,美化绿化,村标、标识导向系统等类别;范围包括全市行政村和涉农社区。

据介绍,今年中山市将重点打造3个特色精品示范村和28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其中,南朗镇左步—冲口片、濠涌—榄边片、火炬区大环村被列入特色精品示范村目标。此外,今年中山市234个行政村、涉农社区、经联社要全部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市财政将按照“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原则,对排名靠前的镇区给予奖补。

手续:项目全流程至少节约几个月时间

《意见》明确指出,由村集体自筹、乡贤捐赠资金的建设项目,按《村民自治章程》管理;使用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依然要按照国家、省、市、镇相关规定走流程。

南朗镇左步村党支部书记林庆标对《意见》的实施表示支持。“今年,村集体和村民打算对农田栈道、左步书屋、五彩稻谷高新农场、三大名人故居进行修葺或新建。”他告诉记者,“有了《意见》支持,预计到年底所有项目将竣工,进一步巩固左步村的乡村生态旅游观光综合体定位。以前,这些工程可能要做到跨年。”

东升镇副镇长李鑑辉仔细研读了《意见》。“各个社区遇到的工程共性问题将迎刃而解。”他解释说,“今后,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镇区可直接在中介抽取设计单位,经村委会组织5-7人的工作小组和决策小组,经商议后就能招投标。30万元以下、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让村民承包自建实施。上述手续,让整个过程至少节约好几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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