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千亿企业,中山从“参股”到“重奖”扶持制造企业营收首破500亿 奖励企业5000万

南方都市报 2020-04-16 06:00

要重振虎威,核心就是要重振制造业的虎威。一次疫情,更让中山看到制造业的重要性。近日,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接连公布《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关于领军企业培育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中山制造业“只有星星不见日月”的做法,拟把扶持力度升级,在资金、土地、人员、技术等方面全面覆盖下,提出力争到2024年,培育营业收入500亿级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1家,200亿级2家,100亿级10家,50亿级以上30家;力争在2030年,新增3-5家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国内行业排名前三位,主营业务收入或市值不低于1000亿元的企业,成为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国内同类企业领军者。

骨干企业

最高奖励5000万元

在营业收入突破专项上,拟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以认定当年为基准,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奖励。其中,专项奖励资金按80%比例直接用于奖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在人才专项方面,一方面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超过5%、10%、20%的,对其上年度个人税前薪金所得超过50万元的企业管理人员给予薪酬补贴,对应增速档次分别按企业管理人员上年度在个人税前工资薪金的10%、12%、15%执行,每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另一方面,对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需求,由市教育部门协调安排1个市内优质学校学位,同时根据企业上年度形成的财政贡献规模给予相应额外入学名额。

同时,拟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股权投资、设备奖励、贷款贴息等扶持方式均按顶格执行;企业技改项目可以同时申请省、市专项资金,单个项目获得资助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在创新上,龙头骨干企业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

此外,对于该类企业增资扩产、新建项目优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标,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市级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对符合《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和集约用地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领军企业

每年入库不超5家,国资可投资股权

领军企业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拥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产品市场潜力超千亿规模或预期估值超千亿元的企业,按照机制创新、优中选优、动态管理等原则,遴选企业入库培育,每年通过跟踪评估进行优胜劣汰,领军培育企业入库总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

在研发支持上,对于入库企业拟建设的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其研发方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建设方案经过市科技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可通过政企共建方式给予支持,市财政出资比例不低于30%,最高给予3000万元;对于入库企业的重点研发项目(含重大产品创制、药品临床试验等),符合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领先、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且通过市科技部门组织技术专家评审的,由企业承诺产品在中山生产且总部设在中山,并对市属国资运营公司或产业引导基金开放股权投资,市财政可按单个产品整体研发成本最高50%给予支持。

除了政府加大采购力度来支持外,中山还拟支持入库企业实施以我为主的兼并重组,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手续齐备并完成交割的非关联企业交易项目,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也可通过市属国资运营公司或产业引导基金与入库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并购基金,参与企业并购工作。

此外,在用地方面,对于入库企业增资扩产、新建项目用地需求,市政府统筹企业周边地区或其他镇区在约定期限内(3-5年)预留土地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和后续发展。对符合《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和集约用地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采写:南都记者 萧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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