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起侵占土地案进行强制执行 60余亩被占土地归还原告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土地上种了青菜,不时传来鸡犬声,这是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一起面积达60余亩的土地进行执行时见到的场景。经过多方联动,侵占该土地的被执行人当日就履行了搬离义务,涉案地块顺利移交给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据介绍,涉案土地的原告是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被告共有14人。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占用土地的被告潘某等人诉至法庭,法院依法判决潘某等人将侵占的土地上的违建物拆除,平整土地后返还给原告。一审宣判后,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但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潘某等人拒不履行。
3月20日,市第一法院对该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释法,已有多人自觉返还了侵占的土地,但至公告期满仍有多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
4月1日上午8时,在多方联动下现场勘查、摸排清点、测绘评估、宣传释法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被执行人经释法析理亦全部履行了搬离义务。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涉案土地历经12小时全部腾退完毕,60余亩土地经平整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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