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受疫情影响企业公积金可停缴、降比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企业无法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可按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2020年1月至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月份除外),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企业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人员,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按时缴存但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进行补缴,补缴完成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企业缴存困难的可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按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降低2020年1月至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比例最低不低于3%,或者申请停缴2020年1月至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月份除外),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停缴期间,职工提出个人自愿缴存,企业应配合职工办理手续并以企业名义缴存。
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者停缴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阶段性缓缴、停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公示后的全体职工大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联系电话)。
■受疫情影响人群逾期偿还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不能正常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及时补划还款的,经认定,不作逾期处理,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期限到期仍符合提取条件的,免申请自动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特定人群受疫情影响未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逾期罚息减免需提供相关材料申请逾期罚息减免,本人身份证,职工逾期罚息减免申请书以及证明材料,如因新冠肺炎疫情住院治疗的人员提供住院证明,因新冠肺炎疫情被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提供医院开具的隔离或者解除隔离证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提供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申请该项业务的市民可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或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提交资料,或邮寄至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A101窗。
为了减轻公积金缴存人租房负担,2020年1月至6月期间,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月缴存额高于300元的,可提取金额为前一个月缴存额的70%,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提取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提取。
可缓缴
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2020年1月至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可降比
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降低2020年1月至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比例最低不低于3%。
可延期
受疫情影响人群逾期偿还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新闻推荐
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协会发挥“硬核”优势 服务强调专业,一切为了抗疫
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协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协会是中山市为数不多获评社会组织最高等级AAAAA级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