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办幼儿园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印发鼓励事业单位等 开办幼儿园
羊城晚报讯记者林翎报道:日前,《中山市公办幼儿园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明确公办幼儿园未来发展目标、发展路径等。方案明确,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40%以上;到2023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方案》明确,利用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的公办园实行免租金政策。
市级统筹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按设定的公办园发展目标要求,对2020年-2023年期间新增的公办园按教育部门核定班数每班15万元给予一次性开办经费补助;对回收举办为公办园的按教育部门核定班数每班10万元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
《方案》所指的公办幼儿园是指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国有(集体)资产举办,收费普惠,质量保障的非营利性幼儿园。
此外,《方案》提出,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国有(镇属公有)企业、集体(含村集体、社区)、其他组织,特别是市(镇)属国有(镇属公有)企业、高等学校、大型公立医院等开办公办幼儿园,在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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