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期间发生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帮助及时解决 古镇司法所圆满调处一宗租赁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企业受疫情影响和房东产生分歧,如果不及时调解,很可能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记者3月6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古镇司法所积极开展涉企生产经营纠纷和劳资纠纷调解,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并于4日及时调处一宗租赁纠纷案。
3月4日下午3时,古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值班电话中获悉,一名古镇村民反映其与租户发生了工厂租赁纠纷。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租赁纠纷若处理不好、不及时有可能影响企业的复工复产。古镇司法所负责人立即组织调解员进行专题研判,查询了双方当事人近期的活动轨迹,掌握了当事人的健康状况后,制定了“面对面”调解方案。
下午3时30分,双方当事人准时来到了古镇司法所。据了解,当事人周先生因疫情影响,计划缩小租用场地,从而与房东在续签合同、调整退还押金上产生了分歧。调解员从理和法多方面入手开展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双方多考虑租赁合作多年的事情基础上,又共度疫情这一特殊时期,在公平自愿的范围内寻找双方共识。
调解员在分析案情后,积极沟通双方当事人,解析租赁合同的性质与相关规则,劝说和疏导双方各退一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消除了误解和分歧,最终达成一致:由房东退还周先生押金1500元,并另重新签署一份租赁合同。至此,这宗企业租户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中山市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集中区域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物业租赁、劳务合同等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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