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为防疫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从快从严处理涉疫案件
昨天记者从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区人民检察院近日通过涉疫情刑事案件信息互通机制,了解到辖区发生四起涉疫诈骗案和一起涉疫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保障办案顺利进行,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光明检察官提前介入涉疫诈骗案
“疫情在前,重任在肩。”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涉疫案件从快从严处理,对危害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犯罪嫌疑人黄某于1月29日在QQ群中发布出售“KN95型号口罩”的广告吸引购买者,受害人张某某欲购买口罩捐献给浙江一家医院。双方商谈后,犯罪嫌疑人要求受害人先支付13000元的定金,再到其指定的中山市某地点提货,提货后支付剩余尾款。受害人支付定金后来到约定地点联系嫌疑人,发现犯罪嫌疑人的QQ号和电话号码均已失联。1月30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被抓获。在另一起案件中,受害人张某某经朋友介绍结识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曾于2月3日成功购买6000个口罩。2月4日,张某某再次向段某某预定3万个口罩,并通过微信转账共计67200元转给犯罪嫌疑人段某某,但犯罪嫌疑人一直没有发货。受害人要求归还预定口罩款项,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称赌博输光了,不予归还。公安机关现已对其实行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接到案件通报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派检察官司晓磊、梁雁秋提前介入,同侦查机关共同研判讨论案情,提出侦查方向和具体侦查建议,以严查严办、速查速办。另外两起涉疫诈骗案已立案侦查,区人民检察院已派检察官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厘清侦查思路、规范办案程序。
一名嫌疑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
38岁的李某某长期居住武汉,他于1月23日返深,不仅没有居家隔离且连续多次未佩戴口罩外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欺骗辖区派出所及社区调查走访人员。2月2日,派出所及社区防控小组再次对其走访调查,李某某否认自己去过武汉华南农贸市场,并隐瞒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泾河街农贸市场经商的事实,未如实告知旅居史。
2月3日李某某被初筛为疑似患者后,其所在出租楼内共有27人随即被隔离观察,其中5名密切接触亲属被指定隔离,同楼其他22名住户被限制居家隔离。另外,还有2名防控小组工作人员被限制居家隔离。2月6日,他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他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面对法律的制裁。
当天区人民检察院接到通报,检察官胡国蕾主动要求提前介入,根据目前案件进度,与侦查机关及办案民警保持随时沟通联系,分析研判案情,引导公安机关把握法律适用,进一步完善调查取证。据介绍,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办案要求,做好特殊时期涉疫案件的办理工作,依法严惩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等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
光明新闻记者 杨曦 通讯员 苏慧卿 陈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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