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疏散非要聚集 隔离期间驾车外出 中山古镇镇警方接连查处两起案件

南方日报 2020-02-15 07:12

疫情防控,需要群众依法积极配合。近日,广东查处了多起拒不配合疫情防控、阻碍执行公务案件。14日,中山古镇镇警方通报了两起接连查处的违法案件,依法处理2人。

2月12日,古镇镇警方在开展治安巡查中,发现冈东村市场周边路段有人聚集聊天。在民警对聚集人群进行防疫宣传教育、疏散人群过程中,有一人拒绝离开,非要继续聚集。经了解,该男子区某享(男,66岁,古镇镇人)从2月2日起,就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多次到冈东村市场周边路段参与聚集聊天。最终,区某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同一天,一名本应居家隔离,却私自外出的女子也被依法处以行政警告。原来,早在2月5日,古镇镇警方就在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获悉杨某婧(女,35岁,湖北省咸宁市人)一家5口从疫情发生地自驾到古镇镇的情况。镇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随即要求杨某婧一家自我居家隔离14天,并到住宿地冈东村委作了备案登记。其间,镇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每日上门为杨某婧检测体温,其身体状况一直正常。

没想到,12日下午,杨某婧私自驾车外出理疗,被工作人员发现,被依法处以行政警告。

法条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南方日报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潘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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