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一男子不配合检查且刺伤防控工作人员 中山市首例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被提起公诉

中山日报 2020-02-14 02:13

本报讯(记者 隋胜伟)记者昨日从检察机关获悉,2月10日,中山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妨害疫情防控持刀伤人的被告人赵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从快提起公诉。该案是中山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

据检察官介绍,2月1日晚,犯罪嫌疑人赵某未佩戴口罩驾驶电动车途经中山市沙溪镇中兴林边塘村村口,遇冯某健等人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该处设卡检查,赵某不肯配合,离开现场并扬言要去买刀捅死相关人员。随后,赵某购买一把水果刀驾驶电动车折返冲撞设卡障碍物,并持刀开车强行入村。赵某被阻拦后即挥舞水果刀刺向工作人员,致使冯某健右手中指、食指受伤(伤情正在鉴定中),犯罪嫌疑人赵某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2月2日,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件。2月4日,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当日,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赵某。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该案发生在中山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赵某拒不配合检查且刺伤防控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和社会管理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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