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两级法院开展网上庭审 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张倩 通讯员 刘颖清 王念 徐艳)2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中山市两级法院远程开庭、提讯实施办法(试行)》。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山市两级法院将利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开展庭审,全程使用手机完成证据提交质证、庭审笔录查看、庭审笔录网上签名等程序,既规范又方便快捷,切实满足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需求。
昨日下午,市中级法院首次利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完成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的远程庭审。下午4时,随着各方登录“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并检测信号良好后,法官点击“开庭”按钮,庭审正式开始。在举证质证阶段,双方当事人将证据原件拍照上传至系统,法官在系统内可放大、缩小、旋转证据图片以便更为清晰地查看证据原件。
庭审完毕后,双方当事人点击“确认笔录”,法官、书记员、当事人三方通过扫描二维码在自己的手机上对庭审笔录进行网上签名。法官点击“闭庭”后,整个庭审程序即结束。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全程使用手机完成证据提交质证、庭审笔录查看、庭审笔录网上签名等程序,既规范又方便快捷。
此外,市第一法院、第二法院昨日也开始开展网络庭审。市第二法院审理的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为保障当事人安全,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启用网络开庭的形式进行审理。因案件争议不大,经过一个多小时,该案顺利完成了庭审过程。
记者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法院立案庭还通过设立临时诉讼服务接待处、电话办公、远程办公等方式,妥善处理立案、信访等业务。截至2月10日,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网上立案审核507宗,现场立案受理268件,12368接听群众来电958次,接待信访17次,出财产保全裁定139个案件冻结70个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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