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曝光6起假劣口罩违法案件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

中山日报 2020-02-07 03:03

本报讯(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黄美霖)2月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近期群众投诉举报线索,该局迅速成立专项行动组,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了6起销售假劣“口罩”等防疫用品的违法案件,并将案件主要信息公开,提醒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2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三角镇广珍百货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左某珍销售无生产厂名、厂址及中文标签的口罩200个(4盒*50个/盒)。同时,对三角镇齐新文具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刘某在经营场所内销售无产品生产厂名、厂址及中文标签的口罩950个(19盒*50个/盒)。市市场监管局已于当天对两宗案件进行立案,依法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拟于近日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此外,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火炬开发区宇宏健康花城2号楼0-1卡、坦洲镇湛标致胶袋行、坦洲镇春晖药店以及当事人庄某华在坦洲镇金斗湾市场外销的口罩均无任何中文标识,依法进行全面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

●相关提醒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注重保留购物发票、小票、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注意查看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避免买到“三无产品”,切不可轻信微商、朋友圈代购等信息,随意购买、使用。。一旦发现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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