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经营要求和单位食堂防控指引 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
本报讯(记者 黄启艳 徐世球)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连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相关经营要求的公告》(简称《公告》)和《单位食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简称《指引》),对餐饮单位相关经营活动和单位食堂防控作进一步明确。
根据《公告》,从即日起,全市各餐饮单位(含早餐店、饮品店等)应自觉暂停开放大厅和茶市等堂食服务。各餐饮单位可采取独立包间(不拼桌)为散客供餐,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自办宴席)活动,禁止餐饮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餐饮经营提供服务。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将根据疫情另行通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单位的食堂还开不开,大家怎么就餐?记者了解到,当日发布的《指引》进一步明确:单位员工用餐应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情况不开放食堂就餐场所;如因条件不足,必须在食堂内用餐,应采取分批就餐方式。
《指引》明确了食材进货查验、从业人员管理、场所清洁消毒等具体规定,特别提出集体用餐如何管控:单位员工用餐应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情况不开放食堂就餐场所,不采取现场分餐、排队取餐,员工用餐应提前用餐盒分装,配送至工作岗位用餐;不具备在工作岗位用餐的单位,优先选择小型会议室(10人以内)等单位公共场所用餐,应采取分批、分段方式供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如因条件不足,必须在食堂内用餐,应采取分批就餐方式,同一岗位或办公室同批就餐,尽量减少餐桌数量和聚集性用餐;在食堂入口处对就餐员工开展体温监测,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禁止该员工及其同岗位(或同一办公室)等密切接触人群入内,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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