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中山发文约束和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

南方都市报 2020-01-16 06:23

[摘要]中山发文约束和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

民办学校中山华附学校举行体艺节,学生在表演精彩的节目。 南都记者 吴进 摄

中山家长关心的民办类中小学收费标准调整,部分价格将按照市场价“随行就市”。近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山市内民办中小学收费进行约束和规范,同时修订了过往相关文件的部分条款。对于家长们普遍关心的乱收费问题,民办学校不能巧取名目进行乱收费,其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民办高中教育阶段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含教科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

对此,有市民担心,民校办学市场化后是否会出现民校随意收高价。也有教育界人士认为,此前的办法较为僵化,导致中山民办教育发展受限,在市场化后民校办学资金增加或有利于打造高水平民校。

变化一

民办高中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通知》称,中山市民办高中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粤发改规〔2018〕14号规定,修订后的《通知》中民办高中学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民办高中住宿费由学校按照补偿实际成本的原则自主确定。此外,《通知》中规定民办高中学杂费标准根据学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合理回报率制定,民办高中住宿费标准依据学校实际管理费用和成本制定。

对于收费项目和政府定价范围,《通知》作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民办中小学校分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和民办高中,实行统一政策,分类管理。其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民办高中教育阶段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含教科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并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管理作了规定。

其中,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课间餐)和校车费,按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制定;代收费费用包括作业本费、一卡通工本费、教辅材料费、校服费、体检费、课后服务费等。作业本费方面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用量统一代购,据实收取(2019秋季前批复收费标准已含作业本费,不得另行收取);而根据省物价局制定的《关于暂停部分教育收费项目的通知》(粤价〔2013〕93号),校园一卡通工本费首次办卡免费,补领按15元/张收取;代购教辅材料费方面,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辅材料按照“一科一辅”“自愿订购”的原则统一代购,据实收取;校服费(仅限城镇中小学)按教育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中教〔2010〕197号)规定,高中学生体检费按32元/生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则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作为服务性收费管理;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作为代收费管理。

也就是说,相比公立高中而言,民办高中以后的自主权利更大,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灵活进行相应的收费调整。

变化二

不再对民办中小学有回报率要求

随着民办学校的兴办,作为满足中山学龄教育的重要补充,《通知》还修改了对这类学校的过时要求。首先,此前的办法中民办学校实施小学独立分段收费政策,将民办小学划分为1-3年级和4-6年级两个独立收费学段,学生跨段时执行最新收费标准。而根据粤发改规〔2018〕14号规定,修订后的《通知》取消了民办小学分段制收费管理。也就是说小学的标准与公立小学的收费方式一致。

另外,《通知》中取消对民办中小学回报率的规定。此前,对民办教育学杂费区分省一级、市一级、县(区)一级和一般学校,其学杂费可分别按8%、7%、6%和5%的回报率核定收费标准。取消后没有强制的回报率要求,民校能根据自身的发展和办学特色,制定更适合自己的收费标准,这也与市场化相挂钩。

变化三

休学、退学、转学等可退学费

此外,《通知》还对中山市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情况,要求民校应按规定退还所收费用。若因办学单位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应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学生在校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学、退学的,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清退标准=每学期收费标准÷5×(5-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学生在校时间从学校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起计算。

不过,若学生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被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或因触犯法律、法规不能继续接受教育的,所交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变化四

申请调整收费标准流程发生变化

《通知》还针对申报流程进行更改,简化了行政环节。在调整申报收费时间上,民办中小学校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的,由原在每年4月底前提交申请资料改为每年2月底前提交。市发改局争取在6月初申报调整收费的学校批复完毕。

同时,《通知》中,民办中小学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申报流程中,取消原由镇政府、区办事处出具对学校调整收费的书面意见的环节,改为由镇区教育部门和镇区发改部门进行初审,市发展改革局结合第三方机构成本审核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拟调整或制定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所在辖区镇区政府意见。《通知》并增加申请报住宿费收费标准流程,增加了填报《中山市民办中小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申请表》和《中山市民办中小学校住宿费成本表》,方便学校填报,更好地审核住宿费的成本。

反应

家长:民校收费越来越高,变成“贵族”学校

南都记者留意到,此前中山部分民校由于加收数百至千元以上的午托费、晚托费等费用被家长们推上风口浪尖,引起家长们的一些反对。而《通知》出台后,理论上民校申请的费用经过发改局审核、达到申请条件等即视为合规合法。

对此,有家长担心,在没有回报率等约束的情况下,民校收费会增加,甚至会让民校变成“贵族”学校。“很多时候虽然说是自愿原则,但是一般都是抱着‘人有我有’的态度,不敢不报”,有孩子正在读民校小学的市民钱小姐表示,与公办小学相比,民办小学主要会增加兴趣班费用、夏令营、冬令营等费用,甚至此前被讨论的托管费用等,尤其是部分争抢学位激烈的名校,家长基本是敢怒不敢言,出于确保升学的考虑,往往照单全收。她担心民校进一步市场化会如广州深圳等城市一样,民校收费将会越来越高,变成“贵族”学校。

不过,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本土教育界人士表示,此前的办法较为僵化,导致中山民办教育发展受限,在市场化后民校资金增加或有利于打造高水平民校。他认为,民校市场化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尤其是初高中的竞争将会越发激烈。在中山提出大力发展教育的背景下,在公立学校的基础上让民校做大做强,是必然趋势。“在资金不足下,很多东西只能纸上谈兵,民校无法做好,也无从谈起做一所好学校;但收费过度,也会影响家长学生的报读意愿”,该名人士称,如何平衡家长的费用诉求及学校的发展诉求,将是这类民校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采写:南都记者 萧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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