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光天地花园三期A区(11-13、27-28、35、37幢)变更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
中山市普力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新光天地花园三期A区(11-13、27-28、35、37幢)(地址:中山市南区马岭村)规划设计方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示。
该项目的规划公示牌设在新光天地花园的售楼部及项目主要出入口,项目方案调整如下:
1、三期主出入口从南侧改为东侧;原南侧出入口改为次出入口;北侧出入口位置往东边调整;
2、原11-14幢(共4栋)为7层带首层商业服务网点,现调整为11-13幢(共3栋)13层全住宅、取消首层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原27、28幢为32层带首层商业服务网点,现调整为33层全住宅、并取消首层商业服务网点;
3、将原来布置于地下室的电房调整到地面、设置28幢东侧的35幢配电房;
4、根据最新规范及人防深化设计,优化小区内部消防车道设置;
5、取消三期的物管用房(本工程在二期、四期已设置物管用房共802.62平方米,满足整个小区需求);
6、以上内容调整,不涉及整个C地块的总容积率变化(保持容积率2.5不变);其中:住宅面积增加了2973平方米,现为191358.46平方米;商业面积减少3521.24平方米,现为5137.84平方米;电房面积增加了479.11平方米,现为1210.26平方米;架空层面积减少2008.46平方米,现为5196.25平方米;地下车库增加面积6600平方米,现为60652.11平方米;
7、三期的地上车位根据消防规范要求,调整局部停车位的布局位置,并由原来的87个增加到 100个;地下室车位由原来的1555个增加到1747个;
8、三期的11幢西南侧,增加(37幢)垃圾房(垃圾容器收集间),面积位35.19平方米。
公示期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B29窗口)查询相关情况,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760-89817017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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