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救助额最高达10万元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翔宇)上周五,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黄志国,副局长黄凝冰,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科科长王光浩做客“周五民声直播室”时透露,今年10月,省政府联合各市共同出资10亿元成立了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符合条件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在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之后,家庭生活仍然困难的,可到户籍地所在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救助,救助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今年1月16日挂牌成立的,其具体职责将主要落实在五大方面。据黄志国介绍,五大职责分别是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优待抚恤工作、拥军优属工作、荣誉激励工作以及权益维护工作。
为免除退役军人后顾之忧,中山市近年来频频出台补助长效机制,对退役军人进行补助。据黄凝冰介绍,早在2011年就建立了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长效机制,中山市户籍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因疾病、重大家庭变故或其他客观原因均可申请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年度最高可补助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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