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一月 港口又见“天窗露头” 交警部门:交通安全比安抚小孩哭闹或看风景更重要

广州日报 2019-11-29 03:56

将上半身探出汽车天窗外的小女孩,让人捏了一把汗。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翔宇通讯员刘洪希、吴慧婷摄影报道)10月25日,中山港口镇出现过一宗小男孩“天窗露头”的事情,当事家长后来被港口交警约谈、警告。11月25日,“天窗露头”现象又在港口发生。11月27日,港口交警再次依法对当事家长唐某约谈。

11月25日傍晚,港口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兴港路看到一名小女孩从一辆行驶的粤T号牌黑色小轿车的天窗探出身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希望交警对家长进行教育处罚。

接到报警后,港口交警大队迅速调取电子监控核查,发现黑色小轿车于17时37分前后,分别在港口市场、港口政府、港口二马路出现过,其间,一名小孩一直将上半身探出天窗外,时不时伸展手臂,扭动腰肢,其中还有疑似想爬出天窗的动作。民警随即给当事车主唐某打电话,要求其到港口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11月27日上午,唐某来到港口大队,介绍了当天的事情经过。据唐某称,当天下午,他驾车从幼儿园接女儿回家,行车途中,女儿一直哭闹着要求将身体探出天窗,看看外面的风景,自己也缺乏安全意识,认为车开慢点不会有太大危险,于是满足了孩子的愿望。民警当即对唐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唐某随后写下《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行车途中,孩子将身体探出天窗外,不只容易碰撞限高设施,也容易被其他车上超宽的物体刮碰,且自身车辆在紧急刹车时,因为惯性,也可能伤及孩子的脖子和肋骨。此外,现在很多车辆在引擎熄火后有自动关闭天窗的功能,这时候,如果小孩的身体未能及时回到车内,很可能被夹住而受伤。甚至危及生命。在行车过程中,孩子因好奇提出要求时,家长应即时开导,让孩子明白其中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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