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投放 700个运力指标正在招标

中山日报 2019-11-20 04:02

本报讯(记者 何淼)11月19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2019年巡游出租汽车运力指标经营权招标正在进行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700个运力指标分配给中山市3家优质客运企业,中标企业须在24个月内办妥全部车辆营运手续并投入运营。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此次招投标的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车型,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

中标人投入营运的巡游出租汽车统一外观颜色与顶灯样式。巡游出租汽车必须安装带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带摄像功能,可用于实时的线上抽查)、具备车载LED显示屏和计价器,实现信息化设备与招标人出租车管理系统对接、出租车顶灯要实现等级显示、车辆状态等功能以及招标人在提升行业管理需要用到的信息化功能。

招标公告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4个月内办妥全部车辆营运手续并投入运营,分三个阶段投放。其中,第一阶段投放须在签订《中山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投放车辆不少于中标数量的25%;第二阶段投放须在签订《中山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总投放车辆不少于中标数量的50%;第三阶段须在24个月内完成全部指标投放。值得注意的是,逾期未能按规定投入营运的,取消相应未投放巡游出租汽车数量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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