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费过高、准入条件不合理?中山市人大首次专题询问燃气管理之困 市民用上“顺心气” 监管仍需加把力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就燃气管理问题开展首次专题询问会。南方日报记者王云摄
“去年被省发改委问责的燃气器具备案制度,现在整改情况如何了?”“有市民反映老旧小区改造管道燃气设施费用贵,市政府打算怎样解决?”“很多群众反映表后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用高,请问政府职能部门有没有进行监管?”在近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场联组专题询问会上,一个个尖锐的问题被抛出来,中山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接招回答。
看似一件简单的柴米油盐事,从市场流通的销售环节到管道安装、入户和用户终端的燃气具使用,老百姓用气关系到物价管理、行业规范、营商环境等多方面的问题,既是微观的民生热点,更是城市整体环境的集中体现。将首次专题询问会主题定为燃气管理问题,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旨在推动解决从市场流通到用户终端的困境和难题。这些难题都表现在哪些方面?怎样让老百姓用上“放心气”“顺心气”?人大如何加强监管?政府及职能部门如何整改提升?本报收集了几个市民最常见、最关注的用气难点,看人大如何破题、政府如何完善改进。
南方日报记者罗丽娟通讯员钟仁
焦点1
曾被投诉的燃气器具备案制度,整改情况如何?
““省发改委指出,市住建局下属的燃气管理办公室发布实施燃气器具备案制度,阻碍了外地商品、网络销售商品的进入,妨碍了燃气具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外地企业公平参与竞争,针对这个问题,现在整改情况怎么样了?”询问会伊始,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徐杰就抛出一个“棘手”的历史问题。
徐杰所说的燃气器具备案制度,不少市民都经历过。“在网上购买合格的燃气灶和热水器,但到了安装的时候被燃气公司拒绝,原因是网上购买的燃气具没有在中山市内备案。”而且还有市民发现,“同个牌子同个型号的燃气具,在中山市内线下商店买要比网上贵很多。”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投诉信箱有不少类似的投诉,因为在网上购买的燃气具没有协会盖章的合格证,市民只能选择在中山的燃具经销商购买产品,而这往往要比网购同型号产品花更多的钱。
2018年7月3日,广东省发改委在官网公布了《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建议纠正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关行为的函》,内文提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和燃气行业协会在燃气行业的管理中,通过颁发一系列文件,以备案等形式设置了不合理的行业准入条件,阻碍了外地商品、网络销售商品的进入,限制了燃气器具的自由流通,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妨碍了燃气具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外地企业公平参与竞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称《反垄断法》)。该函明确要求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级单位中山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深刻认识并改正相关违法行为,不再发生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对这一问题,中山市副市长高瑞生作了答复。他表示,事件发生后,中山市委、市政府责成市住建局深刻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持续加强对《反垄断法》等以及行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他透露,下一步,中山将完善城镇燃气价格体制,采取简化流程、对冗余环节进行清理、提速增效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燃气接入环节,通过事前介入指导、事中贴近式服务、事后跟踪回访等措施,为工商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焦点2
用不起管道燃气的老旧小区,怎么办?
“我居住的小区是老旧小区,住的多数是年纪大或者低收入群体。”陈俭娜阿姨是竹苑小区松苑街的居民。作为中山较早的商品房住宅,竹苑小区建设之时尚未规划管道天然气,如今要重新申请安装设置,涉及的问题就多了。
“一方面,如果安装户数比例没有达到燃气企业的要求,燃气企业拒绝安装;另一方面,安装费用贵,居民负担不起。”陈俭娜问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借鉴旧楼加装电梯方式,把老旧小区改造安装天然气当作民生实事来推动。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刘浴平也留意到一个问题:中山市天然气规划编制于2009年,从2010年开始,政府就发现中山的天然气规划没有完全覆盖需要建设的燃气项目,导致一些老旧小区和新住宅小区因无规划审批依据没能用上管道燃气。“为什么在发现这个问题后没有及时修改规划?有市民反映老旧小区改造管道燃气设施费用贵,市政府打算怎样解决,有具体解决措施了吗?”刘浴平问。
老旧小区的管道天然气改造、建设问题,涉及面广,确实不易,比如牵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称《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市住建局局长陈俊源回应,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老旧小区加建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加建天然气管道小区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并且,在办理旧小区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报建时,必须有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加盖公章的用气意向调查表作为附件。
对此,中山市住建局曾前往珠海、江门、南昌、无锡等地进行调研,学习上述城市在推广老旧小区管道燃气方面的成功经验。“这些城市在改造补贴,简化涉及市政规划、报建等方面的手续办理上,都采取了多项惠民利民的政策,有效推进了老旧小区管道燃气建设。”根据这些成功经验,陈俊源表示借鉴旧楼加装电梯方式来推动老旧小区的管道燃气改造,有一定的可行性。他透露,目前住建局已拟定《中山市老旧小区开通天然气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面涉及管道改造费用主体、建设主体及报建等相关内容,目前正处于征求各部门意见阶段,希望通过多部门共同努力让暂行办法真正落地。
而小区燃气规划修编不及时的问题,陈俊源坦承市住建局“在燃气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深度没有严格把关”,导致2009年编制的燃气专项规划在具体实施中不能更好地指导燃气设施建设。其次,由于新的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未获批准实施,也造成中山市燃气规划修编无依据。不过,以《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2018-2035年)编制为契机,市住建局正在开展《中山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年)编制工作,该规划的编制将推动解决管道燃气规划审批问题。
焦点3
先付费再用气,收费模式合理吗?
相信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因没有及时充值管道燃气费用,“猝不及防”地被断供了。这种“先付费后用气”的预付费模式,市人大代表毛文浩极为关注。他提问市住建局和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港华燃气公司”):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应该是先用气再付费;但目前中山市很多管道燃气用户使用的是IC卡预先充值缴费模式,给群众带来很多不便。政府职能部门对于燃气企业擅自改变收费模式的行为为什么没有进行监管?
陈俊源表示,这个问题确实暴露出市住建局对《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相关内容理解不够透彻,监管措施不到位。港华燃气公司在2010年开始推广IC卡燃气表的使用,市住建局在港华燃气公司申请推广IC卡燃气表时明确要求,不能强制客户安装该种形式燃气表。目前,智能远程表能够实现先用气后付费,如有意愿使用智能远程表的用户,可以要求燃气公司对达到使用年限的IC卡表更换为智能远程表。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致公党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庾江碧关注的是表后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用高的问题。她把这个问题抛给了市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2019年6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工程安装企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那么政府职能部门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安装费用高的问题,有没有进行监管?
中山市发改局局长梁卫华表示,目前市发改局已明确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导意见,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同时,拟在今年底前制定管道燃气企业收费目录清单,要求燃气工程安装单位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做好收费公示,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用户监督。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宁军也作了补充回答,他表示,对于已经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和服务监管,要遵循由市场决定价格这一基本机制,减少对正常消费市场的行政干预,同时也要加强价格监管,制止和查处以安全供气为由对已验收合格的燃气工程另行加价的行为和纳入配气成本的费用另行收费的行为,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
焦点4
燃气企业挑选用户,怎么破?
最近,火炬开发区张家边天紫华庭的业主有点郁闷:业委会申请安装管道天然气,但因规划及管道接驳等原因,安装成本较高,遭到了燃气公司的拒绝。这并非孤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禹斌也留意到了这个问题:燃气经营企业在进行炉具安装通气时,利用垄断地位挑选用户,盈利的就顺利安装通气,不盈利的就设置门槛影响通气。还有,市民在燃气企业购买了炉灶,就帮忙安装通气,没有购买就设置门槛不能顺利通气。“请问政府主管部门是否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挑选客户?”
陈俊源对此回复,市住建局对上述情况有所了解。对于管道燃气公司要求必须在其公司或者燃气协会网站公示品牌范围内购买燃气器具、否则不予以安装通气的问题,在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反映此举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后,市住建局已迅速整改,用户可自主选择购买合格的燃气器具,且呼吁燃气用户要加强安全使用意识,使用符合中山气源的合格产品。对于群众反映“燃气器具安装需出具安装许可证才能通气”问题,市住建局目前已明确告知管道燃气公司在通气时无需要求燃气用户出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验收单。
“今后我们将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管理,要求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不得对燃气用户设置门槛限制燃气用户燃气器具采购。”陈俊源还透露,市住建局将采取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燃气用户燃气器具安装进行监管,对群众关于燃气公司需提供安装验收单等投诉问题进行跟踪倒查并妥善解决,并计划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全程调查评估,以增加行业监管的力度。
焦点5
开放式厨房到底能不能用管道燃气?
“我还有一个问题:有群众反映有的开放式厨房用户顺利申请点火通气,有的开放式厨房用户却被告知不予点火通气,政府职能部门是否有制定统一的规范或者标准?”毛文浩追问。
陈俊源回复,按照《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第8.2.2条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第2.0.12条规定,将室内设置燃具的场所与人员休息和聚集的场所在空间上分隔开,能够防止泄漏的燃气和烟气流入起居室和卧室而引发着火、爆炸或中毒死亡事故,最大程度保障人身安全。显然,开放式厨房不符合燃气安全规范要求,为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因此开放式厨房不能予以通气。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五桂山工委主任李佳利则就瓶装气的问题提问住建局。目前,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约68万户,现有的供应站只有110多个,不能满用户用气需求,导致违法销售点大量存在,存在安全隐患。“请问政府为什么没有按照用户用气需求设置及增加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据统计,2018年中山市共发生108起燃气爆燃事故,据事故调查显示都是使用无牌无证“黑气”的瓶装气用户发生的事故。职能部门接下来如何加强对违法销售点的管理及执法,也是市民和人大代表关注的一个问题。
陈俊源答复,中山市新增及搬迁重建瓶装燃气供应站落地难,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一是由于新增及搬迁重建瓶装燃气供应站审批无法通过,正规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落地难,从而导致供应站数量少,市民很难找到正规气站购气。二是因城镇发展需要,由于现存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土地使用性质均为临时建筑物,现存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同样面临被征拆的局面。他表示,增设气站需要跟上规划,需要从市级层面统筹考虑。
市民用上“顺心气”,监管仍需“加把力”。在加强监管方面,陈俊源表示,目前住建局通过严厉查处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等违法行为,努力切断“黑气”气源。
■关注
合力推动解决民生实事
提问有针对性不回避问题
回复紧扣法律不推脱责任
“这次询问会开了一个好头,让群众知道市人大是怎么发挥作用的。”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文静表示,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开展监督活动的重要形式。中山市人大开展的首次专题询问会很有针对性,“选题关注度高,都是老百姓经常遇到的问题。”她说,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提问很有针对性,了解了很多民情,没有回避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回答也紧扣法律法规,没有推脱责任,“这点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唐颖表示,燃气管理问题是市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民生问题,目前这个问题情况严重,解决刻不容缓,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重新检视与燃气经营单位协议中不合理条款,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切实回应市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同时政府要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及时纠正不利公平竞争、有悖平等保护原则的相关内容,在源头上解决各类燃气企业及其产品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在中山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提供支撑。各类燃气企业则要切实依法经营,自觉接受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存在问题。唐颖表示,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建立监督台账,加强跟踪监督,确保专题询问有答复、有办理、有结果、有报告、有成效。三个月内,市政府将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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